各二级单位及博士后合作导师:
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
2015
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》(博管办
[2015]22
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我校开展
2015
年度“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”引进项目招收博士后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资助项目内容
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,主要是资助部分优秀外籍(境外)和留学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工作,工作期限两年。
二、资助名额及额度
2015
年度全国博管办下达我校资助计划名额
5
人,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
30
万人民币。其中,国家资助每人每年
20
万元人民币,引进单位资助每人每年
10
万元人民币。经费用于在华期间的生活开支和科研经费。
二、招收条件
1
、年龄一般不超过
35
周岁。
2
、近一年内在国(境)外世界排名前
100
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。
3
、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。
4
、保证在中南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
20
个月。
5
、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(或英文)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三、选拔程序
按照“个人申请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择优资助”的原则,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选拔。
四、申请时间
国际交流引进计划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上半年须于
7
月
1
前、下半年
11
月
1
日前,报送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
88836815
;联系人:周元敏;地址:校本部一办
304
室
特此通知。
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
2015
年
5
月
4
日